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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遺失的眼鏡與手錶!!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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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4 11:29:29 |顯示全部樓層
一般民眾若是撿到拾得物品送到警察單位,
警方都會受理並列入「拾得物」處理作業。
這個部分,建議你可先就近向轄區所在地:
馬公分局偵查隊及警察局的刑警大隊詢問看看,
問問看是否有民眾拾獲您所遺失的物品。
馬公分局偵查隊:06-927-7287。
澎湖縣刑警大隊:06-927-9366。

另外,還可以上內政部警政署的「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作業」
網址:http://eli.npa.gov.tw/NPA97-217Client/
去查詢公告的拾得物資料中,有無符合您遺失的物品,再去申請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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