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提供:澎湖縣政府
  • 每個人都會面臨隨年齡增長的聽力、視力、記憶、體能等老化現象,如何學習年紀增長後的交通行為,就變得非常重要。澎湖縣政府行政處表示,近年來的全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顯示,國內超過65歲的高齡者或老人(俗稱銀髮族)於道路事故死亡人數,約占全體事故死亡人數之四分之一,此現象實為全體國人須認真共同面對的問題。其中的緣由當然包括銀髮族沒辦法經得起「摔」或「跌」,更不用說是「撞」了,所以容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嚴重傷亡。
  • 高齡者因視力、警覺性、注意力與反應能力降低,行駛於夜間、天候不良、交通複雜環境路段與時段、大型交叉路口等環境之困難度將明顯增加。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有關65歲以上老人騎機車的交通事故原因分為5項: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左轉、未依規定讓車、不當橫越馬路、未依規定減速。為維護年長者騎乘機車的安全,請確實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 一、正確配戴安全帽:
      • 有些長者可能會認為他只是到住家附近,嫌麻煩而不配戴安全帽,或是不繫緊安全帽扣環,但頭部傷害是高齡者機車事故裡面的大宗。依據警政署統計,65歲以上老人騎機車交通事故受傷害資料顯示,我國65歲以上老人騎機車的交通事故,頭部受傷害致死者,高達73.4%。因此,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才可以保護頭部。
    • 二、遵守兩段式左轉:
      • 兩段式左轉是維護機車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長者們應當留意,只要有兩段式左轉的圖示都應當遵循,以確保行車安全;在沒有規定兩段式左轉的路口,請在轉彎之前,預先打方向燈。另外,不管左轉或右轉,都要打方向燈,確定前、後方均無來車時,再轉過去。
    • 三、勿任意變換車道:
      • 摩托車因車體小,在行車時容易被大型車或汽車忽略,因此隨意變換車道是非常危險的。機車基本上應行駛於機車優先道或機車專用道,不可以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上,也絕對不可逆向行駛,才是安全駕駛。
    • 四、不可超載及側坐:
      • 有些老人家會在車前車後裝上許多貨物,以便於運貨,但這樣會影響機車的行進,也會造成後方車輛的困擾。如果加上超載貨物會影響車子的重心,是很危險的;還有些老夫婦,可能老人跨坐不易,常用側坐的方式載人,也會造成摩托車的重心傾斜,需要更大的力氣控制車輛,對老人家更是危險的舉動。
    • 五、身著反光或亮色衣物:
      • 長者們在夜間或清晨時騎車,應當穿著反光或亮色衣物,才能讓其他駕駛有所警覺,使夜間騎車安全大大加分。
  • 縣府行政處再次提醒鄉親,騎機車請保持警覺,隨時注意周邊交通狀況,並依道路速限行駛,過快或過慢都不安全,變換車道或轉彎時請打方向燈。
  • 另外,目前有一些身體狀況還好、行動雖不便利但也還可以的銀髮族,為了提高外出時的機動性而使用「電動代步車」;然而,面對複雜的道路交通環境,使用「電動代步車」之民眾,必須有兩項基本安全認知。第一,「電動代步車」是行動輔助器。依據交通部的解釋:「身心障礙者所使用為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屬於醫療器材之『醫療用電動三輪車』、『動力式輪椅』等,因其使用目的及功能有別於一般車輛,係視為行人活動之輔助器材,...,其於道路上則應遵守一般『行人』之管制規定。」故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條、第133條至第139條有關行人之管制規定;第二,「電動代步車」沒有通行道路的『路權』。若銀髮族使用電動代步車通行道路中而發生事故,很難主張路權。
  • 因此,若代步車的使用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行人的相關規定,則處以新臺幣300至3,000元不等之罰鍰。事實上,根據「老人福利法」第25條之規定:「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在此特別呼籲各位銀髮族外出儘量使用公共運輸工具,搭乘者均獲得相關的保險保障,如真的需要使用「電動代步車」時,請務必依據「行人」的通行規則,請在人行道上或靠邊通行,以策安全。
  • 再次提醒您!電動代步車非機車,安全通行最為重要。交通部及澎湖縣政府關心您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