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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陳小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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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益丰豆漿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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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3-10 02:04:4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abclikeboy 於 2013-3-10 02:08 編輯

我覺得這件事情先就事論事

主人愛不愛狗跟豆漿店的事情沒有關聯



就如同版主說的,爆發點在於豆漿店小孩在老闆不在家的時候進入店裡玩狗。


那我個人認為,

店開了,若老闆人要外出,可以的話就把門關上並貼告示,

因為店開了應該沒有辦法限制誰可以進去誰不可以進去,

因為不是特殊行業。

這是我對版主比較在意的一點,不能說因為我不在,就禁止人進入。

因為你是開店的。


那對豆漿店的部分,

我個人認為,那小孩一開到老闆回家就馬上跑走,這是很不尊重的一種行為。

雖然那個小孩是比較特殊的,但豆漿店也因此要有更多的管教,

而不是放任小孩子四處跑。


那在這件事情發生的這個進度,其實我覺得兩方面都有錯的一面。


但之後發展我就認為豆漿店應該要道歉


首先是那張紙條,雖然筆跡是小孩的筆跡,又是特殊的小孩,

再提告時,可能會因為這個特殊又是小孩,最後會不處分處理或是請家長加強管教,

但我真的認為,店家真的需要道歉。


之後FB的那些發文,

沒有指名道姓,所以沒有辦法說是絕對在說你。


因為,如果我今天忽然看到豆漿店的FB發文,

我只會在想,誰啊?哪一間機車行老闆?



總結我自己的想法就是,豆漿店有需要跟老闆道歉,

因為那張紙條實在是太過份。

而版主以後有需要外出,還是先把鐵門拉下來貼一下暫時外出之類的告示吧。

其實我不喜歡人家說什麼澎湖人情味濃厚什麼的,

不能利用人情味這點就來委屈自己。



但在整件事情訴諸法律之前,

雙方還是理性的互相交談一下,若真的還是一點用也沒有,

再訴諸法律吧。


畢竟版主有足夠的證據,光那張塞在鐵門下的紙條就夠了。



至於狗狗的問題,我想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因為愛心的定義是很主觀,

有人認為狗兒就是每天要帶牠去散步、每天陪牠玩,不然就不要養。


我自己從小到大,有記憶以來,我家都有養狗,最多是同時三隻狗,現在也有兩隻,

但我覺得養狗就是要對牠負責,就這樣簡簡單單而已。


我有幾次經過版主的店,

狗兒也是乖乖地坐在那邊,有人接近也是一直搖尾巴,

這應該可以代表他對人沒有恐懼,也就是說版主有付出照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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