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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2k2 於 2012-7-27 10:33 編輯
曾領教過一家海洋牧場的經營方式
而我僅以3封E-mail就使其道歉和提供一次(8個人)免費行程作為補償
當然,我接受道歉,但拒絕免費行程
建議您提告或是轉往消基會反應
印象中,兒童的年齡,應是指14歲以下(兒少法,正確認定的兒童年齡我尚未求證)
官方年齡計算,不採用虛歲計算
另外,網站的公告屬廣告的一部份
廣告中若無針對年齡別明定收費,就依官方說法來認定
也就是說,該網站或是該公司,在廣告中或客戶詢價中沒有說明(明訂),該公司對不同年齡的不同收費原則時,就依官方的方式來認定幾歲以下稱之為兒童
例如:
該公司明訂或是有說明,7歲以上的兒童依大人計價方式收費,那麼即依該公司規定來收費
如果沒有明訂,應以相關法令來認定幾歲以下為兒童
但依你的情形,您的小孩實際年齡不足7歲,該公司雖有公告7歲以上以大人計價方式來收費,卻無說明以虛歲來採計年齡,容易讓消費者誤解或是產生錯誤,所因之而產生之錯誤不應加在消費者身上或是歸責於消費者,應以業者未盡揭露(說明)產品資訊之責來認定,因此應以官方通常採計年齡之方式為之,亦即以實歲的採計方式來計算年齡,故該公司不可以向你請求不足部份差額的支付,亦即不得以大人計價方式來向您的小孩收費。
樓上有網友貼出該公司的規定,並無針對7歲是以實歲或虛歲來認定,因此應以實歲來認定。
業者若強取收費,就有可能涉及廣告不實,趁機抬價、哄價等違反公平交易的行為
建議您,以上述方式作為
也請將你處理過程和結果再覆在板上供網友參考
os:
當奶爸好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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