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縣長盃』澎湖萬龜祈福慶元宵攝影比賽

  • 主 旨:擴展觀光活動、充實精神內涵、展現觀光資源、追求藝術生活、鼓勵攝影興趣、提昇攝影藝術、美化人生為主體。
  •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 承辦單位:澎湖縣攝影學會
  • 協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風景區管理處
  • 攝影主題:澎湖縣「2007年元宵節萬龜祈福」系列活動內容為攝影題材。
  • 活動日期:96年3月2日至3月7日止
  • 參賽資格: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並認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
  • 作品規格:135或120規格以上之彩色底片拍攝,並沖印成8x12吋或依底片比例長邊不超過12吋之照片,數位相機拍攝以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j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
  • 收件日期:96年3月7日起至3月19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 收件地點:澎湖縣政府旅遊局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請參賽者將攝影作品裝袋,信封註明參加『2007縣長盃』澎湖 萬龜祈福慶元宵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洽詢電話:(06)926-8545,旅遊局 林小姐。
  • 獎勵辦法:設:
    • 金牌獎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
    • 銀牌獎三名:獎金陸仟元,獎牌乙面。
    • 銅牌獎五名:獎金叁仟元,獎牌乙面。
    • 優選十五名:獎金壹仟伍佰元,獎牌乙面。
    • 佳作七十六名:獎金叁佰元,獎狀乙紙。
  • 評審日期:96年3月24日早上10點整,假縣文化局第一會議室,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公開評選(評選時間若 有變動,將以最新公告為準),得獎名單除書面通知並公佈於澎湖逍遙遊網站http://tour.penghu.gov.tw查詢,歡迎下載簡章、報名表。
  • 附 則:
    • 1. 領獎日期由主辦單位擇日通知,優選以上得獎人員,需親自出席授獎(外縣市除外),否則視同棄權,獎項不予遞補。
    • 2. 參賽作品不得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連作作品不收。
    • 3.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狀,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4. 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財產權均歸屬主辦單位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然優選以上得獎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攝影比賽。
    • 5. 金、銀、銅牌獎及優選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 6. 請詳填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
    • 7. 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送主辦單位察核請參賽者妥善管理參賽底片,以免誤寄。
    • 8.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 10.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11. 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報名表:連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