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標題: 刑法之實質影響力說 [打印本頁]

作者: k2k2    時間: 2013-5-2 08:15:19     標題: 刑法之實質影響力說

實質影響力說,這是什麼東西?

九十九台上七○七八,最高法院創造出來的東西
我一直以來想不懂,它是個什麼東西
於是,我感嘆法律世界的浩瀚,而黎民蒼生百姓粟栗

喔!是我學淺宛如牲畜

一直到,林益世案件宣判之後,我終於瞭解,實質影響力說,是個什麼東西
它是個什麼東西呢?
它還真的不是個東西


維基百科

林益世沒貪?(黃創夏文)

刑法之實質影響力說,和澎湖大小事又有什麼關係?
你說呢?


作者: ELTONCHAO    時間: 2013-5-2 13:44:11

還是可以用..."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來解釋...

作者: 阿財    時間: 2013-5-2 13:51:48

就看法官高興囉
作者: k2k2    時間: 2013-5-2 14:07:31

本文章最後由 k2k2 於 2013-5-3 10:37 編輯

說白話也簡單一點
刑法,如果不符罪刑法定原則,就叫爛法(整肅、擴權、枉法專用)
刑法,任何的犯罪行為都有一定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等行為情狀符合犯罪之行為時,基本上才能稱為犯法

實質影響力之說,不知有沒有具備上述兩個原則?

什麼叫法官自由心證?
由在台灣最引人側目的兩個貪污判決來看,比較像是:我說了算,出了事別想算我,好膽想算我,自己秤斤秤兩先算算,看我先噴專業法律學說口水蒜死你

在沒有明確的準則規範之下,引用法定職權說(限縮)或實質影響力說(擴張),像什麼?
又不是孫悟空

唐僧去哪了?
如來佛咧?


作者: 阿罵的背影    時間: 2013-5-2 21:55:59

趕快辦張黨證比較實在吧
哈哈
作者: ELTONCHAO    時間: 2013-5-3 09:50:43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3-5-2 21:55
趕快辦張黨證比較實在吧
哈哈

實在

作者: aeolus    時間: 2013-5-3 10:20:26

阿罵的背影 發表於 2013-5-2 21:55
趕快辦張黨證比較實在吧
哈哈

感覺比漂白水還好用耶

管他什麼垢 一張就夠!!!!!!
作者: k2k2    時間: 2013-5-3 10:33:56

ELTONCHAO 發表於 2013-5-3 09:50
實在

黨證裡頭也有分印製紙張的等級



作者: a90400001    時間: 2013-5-3 20:01:47

k2k2 發表於 2013-5-2 14:07
說白話也簡單一點
刑法,如果不符罪刑法定原則,就叫爛法(整肅、擴權、枉法專用)
刑法,任何的犯罪行為都 ...

我以台灣的司法界為恥.

作者: couba7788    時間: 2013-5-4 00:08:56

辦張黨證是否就可以去禁區釣魚甩絲了
作者: ELTONCHAO    時間: 2013-5-4 10:11:47

本文章最後由 ELTONCHAO 於 2013-5-4 10:12 編輯
couba7788 發表於 2013-5-4 00:08
辦張黨證是否就可以去禁區釣魚甩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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